为了防止接触到公司核心机密的高管人员,在离职后跳槽到对手公司,给自己公司带来经营方面的负面影响。一些公司会让员工,签署竞业限制协议,来规避此种情况的发生。
日前,有网友上传的一组,疑似长城汽车制定的竞业限制协议所列企业名单的图片。
从企业名单列表中,可以看到,长城所列的竞业限制企业名单中,包含国内一众知名车企和配套电池、零部件厂商。员工违反竞业协议的话,违约金高达80万元。
具体来看,排在头部的就是造车新势力和特斯拉,蔚来、小鹏、理想分别位列前三位,其次就是特斯拉、威马、恒大、华人运通(高合汽车)、北京电咖、爱驰汽车、零跑、合众等造车新势力。即使是贾老板的乐视汽车,也在其中。
传统汽车厂商中,吉利、奇瑞、东风、广汽、上汽、江淮、上汽大通、郑州日产、郑州宇通均在名单之中。合资车企中的一汽丰田、广汽本田、一汽大众、上汽大众、上汽通用、华晨宝马也没有遗漏。
而国内知名的电池厂商,宁德时代、国轩高科、孚能科技、中航锂电、塔菲尔等企业,以及博世、大陆、李尔汽车系统、泛亚汽车技术、博格华纳、联合汽车电子等汽车零部件配套供应商企业也全部在列。
此外,更想不到的是,就连小米科技、阿里巴巴、滴滴、腾讯、华为、美团这样的科技公司,也在竞业限制企业名单之中。在此也着实不能理解,制定此份竞业限制名单的逻辑在哪?
更让人意外的是,名单末位,还特意表明:“乙方认可本名单并未包括所有竞业限制实体”,这句话的意思细品一番后,相必会直呼“长城内行”吧。
看到这样的竞业限制名单,有网友表示:“签了这样的竞业限制协议,意味着就可以告别汽车行业了”、“名单中所列企业,几乎代表着中国汽车产业的中坚力量”。
据百科介绍,竞业禁止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禁止劳动者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与其所在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或禁止他们在原单位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从业于与原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包括劳动者自行创建的与原单位业务范围相同的企业。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而如果普通员工,或者是不能接触到公司核心机密的员工,所签订的竞业协议无效。同时,签订竞业协议后,企业方也应向签订员工,做出竞业协议补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