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互联网+护理”试点实施意见15日正式启动

时间:2019-07-16 10:37:45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上海将尝试实施网约护士。上海“互联网+护理”试点实施意见15日正式启动,包含11大类42项护理服务。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方面表示,未来,上海将用约一年时间,在长宁、普陀、静安、浦东等部分区、部分医疗机构试点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探索建立适合申城实际的“互联网+护理服务”管理制度、服务模式、服务规范以及运行机制等。

“互联网+护理服务”,是指医疗机构利用在本机构注册(或备案)的护士,依托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以“线上申请、线下服务”的模式为主,为罹患疾病、行动不便的特殊人群提供护理服务。

实施意见明确,只有实体医疗机构方可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具备服务资质的医疗机构派出的护士应具备护师以上技术职称,至少5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部分项目,如腹透管维护等必须要求护士具备相应资质。护士的资质能够在国家护士电子注册系统中进行查询。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良执业行为记录的护士不得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

据了解,上海实施的“互联网+护理服务”,服务对象重点对高龄或失能老年人、康复期患者和终末期患者等行动不便的人群或者母婴人群,提供机构或居家专项护理、慢病管理、健康教育、中医护理、母婴护理、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服务。

根据实施意见,相关机构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防范和应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建立医疗纠纷和风险防范机制,制订应急处置预案,保障护患双方合法权益。试点医疗机构或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应根据协议要求,为护士提供手机APP定位追踪系统,配备护理工作记录仪,使服务行为全程留痕可追溯。为护士配备一键报警装置,购买责任险、医疗意外险和人身意外险等,切实保障护士执业安全和人身安全,有效防范和应对风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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