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记者 王健高 实习记者 宋迎迎 通讯员 张安宁 欧阳龙 杨宏涛
近日,青岛海关向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制发了一份价格预裁定决定书,在设备进口前对该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涉及的技术费用是否应税进行了认定,同时向该公司出具了“税收规范服务方案”,对企业如何合规申报进行了具体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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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是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标志性工程,总投资1000多亿元,技术引进总额2.28亿美元,货物总值4.67亿美元。由于合同中规定的费用项目繁杂,企业在进出口环节被合规申报困扰。
以公司进口的造粒机为例,涉及的相关工艺技术合同价值1200万美元,工艺提供方在技术合同中描述的设备要求是否属于对设备生产的设计,相关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公司为避免漏报遭受处罚,准备全部按照特许权使用费进行申报。由于目前海关实施自报自缴政策,若企业申报后系统自动放行,相当于企业将在设备货值外多交税款1400多万元。
青岛海关了解情况后,组织关税专家团队专项研究,最终认定该技术合同费用不应当计入造粒机完税价格,并上门向企业宣讲海关关税政策规定。
针对这类涉及价格申报要素较为复杂的情况,青岛海关创新性采取“价格预裁定+税收规范服务方案”形式,帮助企业实现通关便利,助力高质量发展,解决企业合规申报后顾之忧。针对这家公司其他12份国外工艺许可协议、14套炼油化工装置,青岛海关也将逐项合同、逐台设备区分情况研究,确保在进口税款应征尽征的前提下,让企业充分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这么大的项目申报,我们找了几个专业机构都没有弄清楚。”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王向艺说,有了海关的针对性税收方案,企业再也不用担心申报出什么差错了,并且对这么大的项目涉及税款有了提前筹划,对下一步经营也有很大意义。
除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外,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也遇到了类似的难题。该公司是我国高速列车产业基地,是国内高档列车的主导设计制造企业。近年来,该公司将国外先进技术引进消化作为国内自主创新技术的重要补充,持续进口大型技术项目。
青岛海关调研发现,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在“下一代地铁”“新型材料转向架”项目中,存在一揽子向国外支付费用的情况。青岛海关通过“价格预裁定+税收规范服务方案”形式,指导公司对其中的国内培训费用、行政管理费用等非涉税项目进行拆分后再申报。预计仅今年下半年进口的转向架一项商品,就可为企业节省税款100余万元。
青岛海关关税处副处长杨倩介绍,海关预裁定制度是在货物实际进出口前,海关应申请人的申请,对其与实际进出口活动有关的海关事务做出预裁定,也是中国履行加入WTO《贸易便利化协定》承诺的重要举措。
“今年以来,我们在预裁定告知企业是否应税的基础上,对涉及特别复杂价格申报要素的重点项目,创新性地同时出具‘税收规范服务方案’,对企业需要进行的税款分摊、申报模式、后续结算等具体问题进行细化指导,实实在在解决了企业复杂进口合同合规申报的痛点、难点。”杨倩说,目前青岛海关已通过该项创新措施,针对东明石化、万华集团等多个投资过亿的国家级和省级重点企业项目提供税收服务,惠及企业11家,合计减轻企业税负4000余万元,提高了申报合规性。
杨倩表示,目前价格预裁定可以通过线上渠道办理,企业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途径即可以电子化方式向海关申请并流转。下一步青岛海关将持续加大预裁定政策宣传和推广力度,争取让更多企业享受改革红利,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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