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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善红 科技日报记者 王祝华
6月27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司法护航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建设主题新闻发布会,重点发布了《关于为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为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建设提供全方位、立体式、系统性司法保护。
去年10月,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成为我国正式设立的首批5个国家公园之一。南渡江、昌化江、万泉河等海南主要河流发源于此,被誉为“海南水塔”,又被称为海南的“生态绿心”,是海南最主要的生态屏障。服务保障好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对海南法院如何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保障热带雨林国家公园高水平高质量建设,提出了七个方面的具体措施。在立案审查环节,强调诉源治理、多元化解、加大案件诉前调解力度,根据“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原则,依法规范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司法确认案件。在刑事审判中,要重点惩治在核心保护区内破坏重要生物物种、生物遗传资源和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犯罪行为。在民事审判中,对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纠纷,以确认合同效力、促成合同履行为原则,兼顾各方利益,对违约行为进行否定性评价,帮助恢复和扩大热带雨林自然生态空间。在生态环境侵权案件中,积极适用禁止令等保护措施,依法支持被侵权人提出的惩罚性赔偿请求。在行政审判中,依法支持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妥善化解涉及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的行政纠纷,积极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
《意见》强调,在审理环境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中,切实维护好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利益,贯彻生态环境修复理念,落实生态环境修复补偿机制,探索符合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特点的诉前证据保全、先予执行、执行监督、生态环境修复效果评估等制度。在执行工作中,探索适用保护令、修复令、督促令等制度及限期履行、代为履行、劳务代偿等特殊执行方式,确保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恢复。健全环境资源案件执行回访制度,督促生态环境修复责任落实到位。
为配合此次发布的《意见》,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同步推出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内发生的十个典型案例,分别涉及滥伐林木罪、盗伐林木罪、非法狩猎罪、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非法采矿罪、失火罪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等类型。